信用保护费 -亚博电竞网
信用保护费指信用保护买方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的信用保护费用。就目前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发行条款来看,信用保护费一般为固定金额,保护期限在1年内的凭证为前端一次性支付,少数保护期限超过1年的凭证按年分期支付。
信用保护费适用规则
(1)信用保护买方向信用保护卖方按照约定支付的信用保护费,无论是否发生了信用事件,也无论是否支付了相关结算金额,已支付的信用保护费无需退还。
(2)信用保护费可以是固定金额,也可以是根据交易双方约定的比例或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浮动金额;可以前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或在信用事件发生或约定的其他特定事件发生或特定条件成就后支付。
(3)一笔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可以约定信用保护卖方不收取信用保护费,该约定不影响相关交易的法律效力。
信用保护费相关术语解释
1、信用保护买方
信用保护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1)一笔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必须有信用保护买方,信用保护买方可以是特定的实体,也可以是能够根据在相关交易有效约定或创设发行文件中设定的条件在现在或未来确定其身份的某一类实体。
(2)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中,信用保护买方为该凭证的投资者;在信用联结票据中,信用保护买方为该票据的创设机构。
2、信用保护卖方
信用保护卖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1)一笔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必须有信用保护卖方,相关交易有效约定或创设发行文件中必须明确载明信用保护卖方的名称。
(2)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中,信用保护卖方为该凭证的创设机构;在信用联结票据中,该票据的投资者实质上为信用保护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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