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子发票 -亚博电竞网
铁路电子发票又称铁路数字化电子发票,是铁路运输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服务购买方(可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收付款报销凭证,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铁路纸质报销凭证相比,电子发票的票面保留了旅客信息、行程信息,增加了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2024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将在全国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开具电子发票。
铁路电子发票样式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票价、二维码等。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
铁路电子发票如何取得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交付给旅客。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铁路电子发票开具步骤
1、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
2、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3、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铁路电子发票如何报销入账
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入账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规定执行。
铁路电子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旅客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铁路运输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1.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2.购买方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购买方已经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铁路运输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取得铁路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已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铁路电子发票有关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推行铁路电子发票的意义
1、对旅客
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打印机上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出行更加便利。
2、对单位
财务人员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
3、对铁路运输企业
对铁路运输企业而言,随着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的使用大幅度减少,铁路运输企业印票、终端自助机维护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过渡期纸电并行
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入账,购买方仍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热点问题答疑
1、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答:国铁集团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查询、下载等。
哪些企业可以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2、答:国铁集团所属运输企业、非控股合资公司以及地方铁路企业(统称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3、如果需要到单位报销的话,铁路电子发票抬头是开具个人名字还是所在单位名称?
答:旅客如需将铁路电子客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相关单位的信息。
4、代买火车票的是由乘车人还是购票人在12306开票?
答:由乘车人在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
5、已打印了纸质报销凭证,还能重新开具铁路电子发票吗?
答: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
6、单位给出差的外籍人士预订火车票,应该怎么开具铁路电子发票?
答:使用护照购买境内车票,可以正常获取铁路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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