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价法 -亚博电竞网
拟价法指的是在股票出售之前,由股票发行公司与股票承销商共同拟订一个承销价格并加以推销。采用拟价法拟订承销价格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行公司最近3年每股税后纯收益和每股股利;二是发行公司最近年度盈余分派后每股账面净值;三是预计当年税后纯收益及每股股利。在实际运用时,还要参照当时市场利率水平,即与银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联系起来。
拟价法相关术语解释
股票承销商指指经营股票承销业务的中介机构,即承担股票承销与资金交流的任务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股票承销价格根据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来确定。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替公司发行股票的行为。证券公司买入全部的股票,然后销售,没有销售完毕的由证券公司承担。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承销机构。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公司股份资本或增资发行新股时,公开将股票出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换言之,就是投资者购买新发行的股票时所支付的价格。发行股票有有偿与无偿之分,由于无偿发行股东或股票获得者不必支付现金或实物,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发行价格指的是有偿增资或有偿发行条件的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通常是由股票发行公司根据股票市场价格水平、股票的收益水平以及其他有关因素决定的。由于股票是一种有价证书,可为投资者带来股息、红利收入,人们购买股票所关心的并不是股票面额,而是该股票所能产生的收益。不同的股票因其收益率不同,就具有不同的发行价格,且不一定与股票的票面面额相等。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