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亚博电竞网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确认
政策一: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或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摘自国税函[2010]79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政策二: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公司应向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企业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香港联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
本通知自2014年11月17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政策三:
一、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税。
1.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2.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公司应向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企业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3.内地企业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香港联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
(摘自财税【2016】127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