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资料 -亚博电竞网
纳税资料是税务机关应掌握的纳税人有关税务事项的各种表、册、簿等资料的统称。纳税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财务会计报表、纳税检查记录等。企业应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纳税资料,税务机关也要经常积累、收集和整理资料,做到纳税资料齐全,保存完好,定期整理归档。
建立纳税人资料档案制度,是为了使税务机关能够系统地、全面地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纳税动态、违章事项和税源变化等,以便不断加强和改进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资料的种类
1、税务登记的有关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变更、停业税务登记申请及其附件、代扣代缴申请及其代征代扣税款证书等。
2、纳税申报的有关资料包括:《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表》、《初始申报及纳税核定变更表》等。
3、纳税申报的有关资料包括:各税种各期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税款申报表等。
4、解缴税款有关资料包括:各种税收缴款书及收人退还书等。
5、减免税有关资料包括:纳税单位减免税申请及批复资料、纳税单位减免税申请报告资料等。
6、发票的有关资料包括:购领发票申请及发票领购簿等。
7、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包括:月、季和年度财务会计结算、决算报表等。
8、财务核算有关资料包括:各种财务核算资料等。
9、纳税检查有关资料包括:纳税自查资料、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有关资料、违章处理通知资料及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纳税奖惩资料等。
10、设置办税人员有关资料包括:办税人员的设置及变更办税人员的移交等有关资料。
11、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纳税资料的管理
纳税人应对纳税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与会计档案同等、对待,相互结合,单独或合并管理。
一,对日常形成并使用的纳税资料,应设置税务资料档累夹或专用卷宗,资料袋,集中分类存放。不能与其他资料混台。年度终了,要按会计档案的整理时间,对上年度的纳税资料(除本年度继续使用的外)进行检查整理,按类别和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写明案卷名称、资料内容;份数,页数,所属年度,经办人等。内加目录,顺序编号。对于有的纳税资料(如缴款书,完税证、合同,契约等)已并入会计档案、文书档案管理的,可注明存放的案卷以便备查。
二、对纳税资料档案应指定专人经管,建立责任制和有关管理制度,必须注意安全,防止损坏,丢失或篡改。
三、企业的税务登记表、纳税鉴定书、减税、免税申请报告和批准文件,纳税申报表,自查报告和自查统计表,税务检查情况记录汇总表,税务检查补税调帐通知,税务违章处理通知书等要永久保存,其他纳税资料可保存五年。纳税资料需要销毁时,要填制销毁资料清单,列出应销毁资料的名称,份数,所属时间等,经税务机关审查后销毁,并将销毁资料清单存入本年度的纳税资料档案。
保管纳税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设置账簿,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注册会计师等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建账,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保管纳税资料必须严格按税法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
6、纳税资料的保管应序时、序项,以便于查找使用。纳税资料应保管齐全、防止遗失。
7、销毁有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年限进行。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销毁年限规定不明确的应提请主管税务机关研究确定。销毁时需要监销的也要按规定办理。
加强纳税资料的管理意义
加强纳税资料的管理,不仅为了保存备查资料、分清责任,明确纳税依据,更田充分利用纳税资料,做好本单位的纳税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通过对纳税资料的分类、整理、查阅,及时发现那些应报未报,应办未办,应纳,未纳,应建未建的纳税事项,采取补救措施,自觉依法纳税。
二、要充分利用历年的纳税资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准确地编制纳税计划和资金计划,以便于安排资金调度保证按期纳税。
三、经常查阅、学习有关纳税资料,更好地掌握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与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自查,及时发现在纳税、;核算、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以便改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四、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资料传递和信息反馈,既能支持税收工作,又能主动争取税务机关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进行支持、帮助。
相关术语
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为“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税务机关是领导和组织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也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机关。广义税务机关,税务术语,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狭义)、海关(关税)、财政机关。狭义税务机关指各级税务机关,不包括海关、财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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