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税收竞争 -亚博电竞网
区域税收竞争是区域间围绕税收制度方面所展开的竞争方式,这其中包括对税种、纳税期限、税率、税基、征税环节的调整和安排以及制度化的税收奖励、先征后返等。这是从狭义理解而言。
从广义方面而言,区域税收竞争的内涵更为丰富,还包括了放松税收征管力度等制度外的竞争方式,此外,地区间为了凸显区域优势,减免收费、增加公共投入、促进人力资本形成、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地方软环境、促进经济集聚发展等也具有影响区域税收竞争的效应。
区域税收竞争的特点
我国区域税收竞争具有自身的差异性和显著特点。具体如下:
1、以政策竞争为常见手段
在进行区际税收竞争的过程中,我国各区域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主要是通过争取优惠政策等手段来进行竞争。通过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竞争,吸引资本流入,发展区域经济成为各地方政府普遍采用的竞争手段和方式。这是各地方政府对中央所给予的优惠政策的一种博弈,也是基于地方利益的一种政策寻租活动。
2、以软化执法为辅助手段
软化执法的主要体现在对于区域内的纳税人减少检查次数、放松监管力度、采取宽松式的税收执法口径和特定征管方式等,以造成区域内税收环境宽松于区域外的情况,以达到吸引区域外税源的目的。
3、以制度创新为发展方向
随着税收法律制度的健全和税收制度的统一,各地区通过政策竞争获得税收优惠的可能性变小。此外,随着税收体制改革和税收法治化的推进、通过软化执法来进行税收竞争的手段也将逐步被规范。地方违背税收法律制度所进行的税收减免即“越权减免税”或“擅自减免税”被要求规范。因此,出于区域经济的平衡与和谐发展,必须对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以完善制度,创新区域性税收竞争模式。
我国现阶段区域税收竞争的现状
(一)实现路径
1、区域性税收优惠
通过梳理霍尔果斯的优惠政策可以看到,仅在税收方面就涉及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方面,其中既有国家层面的,更有当地的配套政策,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区域性税收优惠实现的税收竞争模式,“五免”的实现是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而“五减”是由新疆自治区通过依其职权发文明确的。霍尔果斯的税收竞争是由政府对纳税人实行优惠税率、定期减免税的政策,以吸引地区外的各类要素资源流入本辖区,实现竞争目的。
2、财政返还
所谓税收返还,是指地方政府在收到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后,将部分或全部税款再退还给纳税人的形式。目前我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统一,财政返还或补贴等成为区域税收竞争的重要方式,也是地方政府最常用的一种税收竞争方式。
据报道①,江西省鹰潭市政府2010年7月出台了《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如果个人限售股东愿意来鹰潭市本地营业部减持,政府可将限售股东减持个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的80%作为奖励再返还给纳税人。此外,纳税人如果愿意将奖励全部留在鹰潭投资置业的话,还可按个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再奖励。
3、所得税核定征收
调研发现,在一些经济园区存在以“核定征收优惠税率”为口号进行招商宣传的情况。比如针对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即按0.5%-3.5%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可以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就可享受到政策。核定征收是以税务执法过程中对纳税人采取特定征管方式实现的。
(二)现阶段区域税收竞争存在的制度因素
1、纳税地点判断依据单一
无论是何种税收竞争方式,最终都是以实现税源转移为前提。之所以现阶段我国区域税收竞争呈现出较为活跃的现象,我们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目前在我国境内实现税源转移的门槛较低。
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除了对部分财产资源(如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部分应税资源品等)、部分经营行为(如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等)按照资产所在地或生产地、服务发生地设计纳税地点外,其它大多数纳税地点都集中在纳税人的所在地。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所在地又被进一步执行为其登记注册地,以至于出现不需要实地办公、不需要现场人员,只要在当地寻找一个“挂靠地址”登记注册就能将税务关系办理到“税收洼地”。
2、境内关联交易调整欠缺
税收制度设计中以注册登记地为主要纳税地并不必然引发活跃的区域税收竞争。但是,我国现阶段针对境内关联交易的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比较欠缺。在理论方面,境内关联交易调整规定还比较粗放,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但何为“实际税负相同”、何为“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缺乏更加细致的规定。境内关联交易调整的欠缺直接造成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不同区域之间进行利润分割、收益转移等行为监管力度不足,间接助长了各区域间的不当税收竞争行为。
3、核定征收制度亟待优化
在区域税收竞争实现路径中,核定征收方式作为一种纯税务操作层面的竞争方式值得注意。税款核定征收制度设计不完善、执行简化造成了这一税收征管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异化,使核定征收演变为事前审批的“税收优惠行为”,成为区域税收竞争的一种方式,甚至还出现少数税务机关及人员出现擅自扩大核定范围、违规为企业办理核定等滥用职权行为。
(三)我国现阶段区域税收竞争的利弊分析
1、我国现阶段区域税收竞争的益处
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引导产业布局、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优势产业集聚。
2、我国现阶段区域税收竞争的弊端
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区域税收竞争效能削弱,未能实现发展当地实体经济的初衷;二是区域税收竞争发展导致部分税收违法行为;三是部分区域税收竞争方式稳定性差、出现违约,有损政府形象;四是区域税收竞争发展态势加剧了部分地方事权与财权的错位;五是部分竞争有损税法刚性、造成国家整体税收利益损失。
对规范我国现阶段区域税收竞争的理性思考
1、总体采取约束性态度
一是应坚定不移地执行依法治国方针。任何地方的激励手段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此前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税收竞争方式都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出台地方性优惠措施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以确保区域税收竞争手段合乎法律的规定。
二是对部分税收竞争进行必要干预。对目前部分地区过度的、不当的税收竞争应当由各级政府进行纠正。逐步取消单纯与纳税数额挂钩的注册型税收返还政策,明确激励性优惠政策目的,帮助地方政府将企业引进来、留得住。
三是建立激励政策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即应当在区域税收竞争体系中引入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价监督,衡量政策实施效果与预期政策目标的差距,政策的有效性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从长期发展来看,建立这一机制有助于加强对区域税收竞争的监督与调整,增强其效果与可持续性。
四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即政府要为企业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减少行政对市场的过度干预,积极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导向的转变,废除有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杜绝不正当竞争执法行为发生。
2、应当尊重事实逐步规范
现有的区域税收竞争问题是客观事实,同时根源性问题并非在短期内能得以彻底解决。因此应采用逐步规范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政策缓冲,过渡期内优惠力度继续执行。逐步解决现有区域税收竞争的问题,明确各地政府与企业已签订相关合同中的优惠政策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凡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的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执行到期;对于原相关政策或协议中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应当由各地合理设置政策过渡期妥善过渡。
区域税收竞争制度完善的具体路径
1、优化区域税收竞争模式的价值考量
从国家层面看,有助国家经济秩序健康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信用经济。通过优化区域税收竞争制度,减少区域之间的恶性税收竞争行为,有助于打破市场壁垒、区域壁垒,刺激企业的经济发展,有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稳定、公平的税收环境。同时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在统一的框架内进行税收协调,消除税收差异对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自由流动的阻碍,抑制税收竞争带来的低效率,降低区域之间不正常的税收转移,有助于税务机关的对经济主体进行有效征管,对维护国家财政收入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区域层面看,有助于地方间的有序竞争。通过对区域税收竞争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以此达到控制改善地方政府间出现地方政府间在事、财、人等方面混乱,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的惩处,使地方区域的政策是真正实惠于企业,从而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来带动该地区的发展。同时,引导区域间的差异化协调发展,消除区域间的无序竞争。
2、优化区域政策制度设计的建议
(1)实行区域特色产业引导布局思路
建议根据国家发展战略,一是进一步完善促进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重点放到吸引投资、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发展西部地区的基础产业,保护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税收优惠政策,